“除容许进口车用发电机、起念头及微电机进行再制造用于汽车维修外,不得进口废旧汽车零部件直接或经过再制造用于汽车组装生产或维修。” 国度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环保总局14日对外宣布的《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巧政策》说,在不违背相干环保请求的前提下,资料生产企业可按划定进口报废汽车(已经成为切屑) 及其零部件作为生产原料,但禁止以此类进口件装车及进入流畅环节。
《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巧政策》禁止从进口废旧汽车上拆卸零部件直接或经过再制造用于汽车组装生产或维修;禁止进口加工能耗高、效力低、沾染重或本钱高,以及有毒、侵害环境的汽车资料。
“在严格把持汽车废料跟其余有毒有害废料进口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踊跃发展资源再出产业的国际贸易。”《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巧政策》指出。